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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五章 一碗牛肉罩火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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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自从我上次拒绝顾宛初后,胖爷便没有再劝我,它当时看我的眼神里,满满的都是心机。

    之前我一直觉得它有阴谋,如今看来,它仿佛早就知道,我的脸色可能会变成这幅德行。

    老聃撇了胖爷一眼,嘟囔着:“咱家这猫成精了,还会笑了,来来来,给爷再笑一个,爷要让你当网红……”

    说着,他就去摆弄黑猫了,黑猫明显不乐意,不过老聃属于特别死皮赖脸的,不停的挑逗黑猫,黑猫终究还是没敢发作,裂开嘴巴,极为不情愿的叫了两声。

    老聃用手机录下来后,便屁颠屁颠的回屋了,他还找我要了几个网红的联系方式,希望在网上炒作一番。

    对于老聃同学的经商头脑,我是毫不怀疑的。他最擅长抓住极为隐藏的商机,轻松获利。只不过他性子不稳,有钱后就会大手大脚的花出去,等没钱了,再想办法赚钱。

    老聃回屋后,客厅里只剩下了黑猫和我,黑猫冲我挥挥爪子,便进了厨房。

    我知道,它有话要跟我说。

    进到厨房里,黑猫跳到阳台,咧开嘴,虽说没发出笑声,我却知道它是在笑。

    “怎么样,被反噬的滋味如何?”

    我愣了一下,不过随即便明白,它是在说,我现在的脸色和我体内那东西之间的关系。

    “不怎么样,你如果想说正经事,就说。别嬉皮笑脸的。”

    说着,我便做出一副要走的样子,它从窗台跳下来,拦住了我。

    “老李啊老李,你是真傻,还是假傻?如果你再不啪啪啪,连半年你都活不过!明白不?半年!活不过!”

    我哦了一声,继续往外走。

    胖爷都快疯了,拼命的用爪子挠我的鞋,气急败坏的说:“你个傻X,你快死了!你还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,你真是傻X吗???”

    我撇了它一眼,一脚把它踹到一边儿去。

    “正如你所说,我就算听你的,天天跟她啪啪啪,我最多也只能活半年。如果不听你的,可能会死得快一点。早死晚死都是死,我为什么还要受你们胁迫?”

    说着,我丢下目瞪口呆的它,开门走了出去。

    我说的,正是我想的。

    我老李虽说不是个很有本事的人,可也绝对不允许别人胁迫自己。尽管这件事看起来是艳福,会让很多人羡慕。可如此不被当成人的艳福,不要也罢。

    客厅里,coco坐在沙发上,脸上带着笑意。

    我此刻心里特别烦躁,coco,顾宛初,胖爷,还有财爷。他们四个人四个心眼,都在打我的主意。这种被当成傻帽一样耍来耍去的日子,我过够了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我突然愤怒起来。

    回到房间,我简单的拿了几件日用品还有钱包,转身走出家门。

    房子是我的,可现在这里已经变得乌烟瘴气,在这里的每一秒钟,我都会感到无比恶心。

    出门,我从楼梯跑下楼,开车离开了这里。

    电话响起,听铃声便知道是老聃打来的。我把电话关机,加大了油门。

    不是选择逃避,而是我实在没法接受这种赤果裸的威胁和交易,在他们的眼里,我不是老李,而是一个叫做‘储物柜’的东西。

    他们没有了打开储物柜的钥匙,便千方百计的忽悠这个储物柜,希望储物柜能变得乖一点,丢掉尊严,去祈求他们赏脸给自己一条活路。

    生又何欢,死又何惧?

    从这一点上,我更敬佩死去的韩风。他伪娘的外表下,藏着一颗爷们的心。

    和李承烨比,他胜了。胜在他先一步的找到了坏吸血鬼。胜在他敢于拿自己的性命,去捍卫这座城市。

    一边开车,我一边呐喊。将自己这段时间所有的委屈全部喊了出来。

    白天的首都,走到哪里都是堵的。我把车往郊区开去,专挑清静一点的小路,把音乐放到最大声,音乐是李志的‘热河’,歌声一如我现在的孤寂心情。

    就这样,一路西行,下午三四点左右,我来到了河北的某个小县城。

    一路漫无目的的开,我根本没有关心自己开到了哪里,只是觉得腹中饥饿,便随便找了个小店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老板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,热情的跟我介绍,这是一家专做牛肉罩饼的小店,问我要吃大腕的,还是小碗的。

    我要了一大碗,再加二十块钱的牛肉,就着热乎乎,香喷喷的汤,吃得气血喷张。

    书上说得没错,美食,是治愈一切坏心情的良药。当我捂着肚子打嗝的时候,觉得自己心情好多了。

    心情好下来后,我知道,自己该好好为自己打算打算了。

    老板很健谈,送我一瓶七喜,顺便问我,为什么脸色如此难看,是不是最近太累了,让我注意休息。

    我笑笑,赶紧老板的好意,表扬老板的手艺。问他,这么好吃的罩火烧,是怎么做出来的。

    本来只是随口一问,却让老板打开了话匣子,开始跟我讲起他的学艺历史。

    原来,他年轻的时候做过很多行业,哪一行都没赚到钱,见别人开饭店赚钱,他便萌生了开饭店的想法。

    最开始做牛肉罩火烧的时候,味道平平,远不如那些生意好的饭店做得好吃,生意也差很多。

    后来,他经过慎重考虑后,把饭店门关了,开始去调查同类的饭店,去吃,去当学徒,还去查找各种关于这类做法的资料。

    这一查,他才发现,原来这么简单的一道主食,竟然有如此多的讲究。对汤,火烧,牛肉,火候,碗筷,口味,要求都很高。

    三个月后,他回来,继续开张,一炮走红,成为当地生意最好的特色小吃店,现在是下午三四点,还有不少食客来吃。

    听完他的奋斗史,我愣住了。

    对啊,不管是做什么,当你迷茫的时候,不妨停下手中的事情,去了解一下你的敌人。

    敌人,才是最好的老师。

    将碗中剩余的汤喝完,再次打出一个饱嗝,我出门找了一棵树,把手机埋在树下,然后上车,直奔北京。

    我要去的地方,是北京图书馆。